申请人某系统公司、某技术公司诉称,被申请人谌某某通过微信、淘宝等渠道销售虚拟定位插件,该插件通过改变手机操作环境,欺骗涉案网络游戏《一起来捉妖》的定位系统,使得游戏玩家无需实际位移,即可通过虚拟定位插件迅速变换地理位置抓取妖灵。而且,被申请人谌某某通过直播、录播、打广告等形式向不特定的公众传播利用虚拟定位插件获取不正当利益的游戏视频。两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谌某某在游戏中使用并大量售卖给游戏玩家使用具有虚拟定位功能的外挂设备,篡改玩家的真实地理位置,使得玩家作弊参与游戏资源抢夺等活动,严重破坏了游戏的公平性,构成对申请人的不正当竞争。此外,被申请人谌某某将使用虚拟定位插件操作涉案游戏的过程录制成多个视频,放置到被申请人某信息公司运营的bilibili网站、APP平台进行宣传、推广等商业活动,并设置了专区。被申请人某信息公司放大了被申请人谌某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影响范围,亦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据此,申请人提出行为保全申请:1.被申请人谌某某停止提供、推广妨碍网络游戏《一起来捉妖》正常运行的虚拟定位插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被申请人某信息公司立即删除其运营的bilibili网站及APP平台内被申请人谌某某推广妨碍网络游戏《一起来捉妖》正常运行的虚拟定位插件的视频。
两被申请人未答辩。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技术公司系涉案网络游戏《一起来捉妖》的著作权人,并授权某系统公司独家运营该游戏。该游戏利用手机即时定位系统,通过AR功能抓捕身边的妖灵并对他们进行培养,在游戏中完成对战、展示、交易等诸多功能。该游戏自2019年4月11日上线以来,注册用户已超过两千万,上线当日即登顶App Store免费榜榜首,并获得OPPO至美奖等奖项,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被申请人谌某某的微信名称为“J7兄弟连工作室”,微信头像为雄鹰和J7兄弟连图文标识,微信备注为“专业苹果虚拟定位外设,随时随地打卡考勤 支持所有app定位”。该微信朋友圈中有诸如“苹果虚拟定位外设器,专业用于一起来捉妖……”“一起来抓妖,每日测试 今天人品怎么这么好 走到这个神奇的地方,我在这里站了快一个小时了 鼓都刷新了几次”“一起来捉妖反馈”“一起来捉妖效果,两个城市来回捉,想定位哪里就定位哪里”“代理20个出货,大量现货”“我看你朋友圈可以作代理啊”“是的,5个起拿”“一起来捉妖,每日测试”“代理20个出货,大量现货”“代理70台走货 代理单统一不送包装盒,请自行采购……”等图文内容。自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6月15日,该微信朋友圈发布92条涉及涉案虚拟定位插件的信息。
被申请人某信息公司系“哔哩哔哩-弹幕番剧直播高清视频”手机应用的运营者。打开该手机应用并在搜索框中输入“J7工作室”进行搜索,结果显示为被申请人谌某注册的“J7兄弟连工作室教程”的网络用户。进入该用户主页,头像显示为雄鹰和J7兄弟连图文标识,UID为430367891,关注量为2,粉丝数量为110个。视频数量为11个,其中有标题为“一起来捉妖足不出户 抓新门店妖灵聆妹妹”的视频一个,该视频观看量为1,097,评论数为2,视频内容为使用涉案虚拟定位插件运行涉案网络游戏的过程。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7日作出(2019)沪0115行保1号民事裁定,裁定被申请人谌某某立即停止提供、推广妨碍涉案网络游戏正常运行的虚拟定位插件的行为;被申请人某信息公司立即删除其运营的bilibili网站及APP平台内涉案被诉侵权视频。裁定作出后,两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未向本院提出复议申请,裁定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诉前行为保全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于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禁止被申请人为一定行为的保全措施,以避免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本案系不正当竞争纠纷之诉,涉案诉前行为保全的审查应考虑如下因素:1.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2.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3.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显著失衡;4.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首先,关于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被申请人谌某某提供、推广的虚拟定位插件通过改变涉案网络游戏正常运行的生态环境,导致涉案游戏以地理位置为核心的功能玩法难以实现,玩家时间、金钱的投入和产出方面的平衡性被打破,由此导致申请人通过增值服务获得游戏收入的交易机会降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受损。同时,使用虚拟定位插件的游戏玩家相较于未使用的玩家将获得明显的竞技优势,遵守游戏规则的正常游戏玩家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而且,被申请人谌某某基于涉案游戏牟取利益的主观意图明显。故被申请人谌某某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对申请人的不正当竞争。被申请人谌某某借助被申请人某信息公司运营的bilibili网站和APP平台对涉案虚拟定位插件进行宣传、推广,进一步扩大了其行为的影响范围。故申请人请求对被申请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具有相应的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
其次,关于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申请人提交的初步证据显示,涉案游戏因虚拟定位插件问题遭受部分正常玩家的投诉及差评,涉案游戏的下载量亦呈现下降趋势。因虚拟定位引发的问题已经给且正在给两申请人带来负面影响。此外,一款网络游戏从立项、设计、制作到上网运营,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若不及时制止被申请人的上述行为,任由涉案虚拟定位插件泛滥,可能对申请人的竞争优势、经营利益以及涉案游戏的市场份额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
再次,关于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显著失衡。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故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时,应当考量采取该措施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的显著失衡。本案中,如前所述,被申请人谌某某提供、推广的涉案虚拟定位插件已经给且正在给两申请人带来负面影响,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处于被侵蚀的风险之中。申请人请求法院责令被申请人谌某某停止提供、推广妨碍涉案游戏正常运行的虚拟定位插件的行为、被申请人某信息公司删除其运营的bilibili网站及APP平台内相关视频的行为系为防止对涉案游戏继续带来损害所采取的合理措施,该申请指向明确、范围适当,不会造成当事人间利益的显著失衡。此外,本院亦责令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被申请人因申请人诉前行为保全错误可能带来的损害已有充分的法律保障。
最后,关于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诉前行为保全系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诉讼法律行为,故人民法院对社会公共利益的考量应当从严审查。只有在涉及公众健康、环保及其它重大社会利益的情况下方可认定为社会公共利益。本案中,涉案虚拟定位插件系一款市场化产品,产品本身并不具有社会公共产品的属性,产品的提供者亦系完全市场化的经营主体,故对被申请人采取诉前行为保全措施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姜广瑞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副庭长、一级法官
人民法院在审查诉前行为保全申请时,应综合考量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基础和法律依据、不采取保全措施是否会对申请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采取行为保全措施是否会导致当事人间利益显著失衡以及是否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
在判定申请人的请求是否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时,应主要考量申请人胜诉的可能性。考虑到行为保全裁定属于程序性裁定,人民法院在审查行为保全申请时,对于胜诉可能性的程度把握达到优势可能性即可。通常情况下,要到达法官内心的“不纠结”,即“包括事实认定的不纠结以及法律适用的不纠结”,从而得出胜诉可能性的判断。
在判定是否构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应着重审查该损害是否可以通过金钱给付的方式予以补偿。即“难以弥补的损害系不能以金钱补偿或不能以金钱衡量的损失,而能够以金钱衡量的损失则不得请求禁令”。就知识产权诉前行为保全案件来说,如存在以下情形,一般可以认定为对申请人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侵害申请人享有的商誉或者发表权、隐私权等人身性质的权利且将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被申请人的行为将会导致侵权行为难以控制且显著增加申请人损害以及被申请人的侵害行为将会导致申请人的相关市场份额明显减少等。
在判定是否会造成双方利益显著失衡时,应着重审查不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申请人造成的损害是否超过采取行为保全措施对被申请人造成的损害。为确保这一原则实现,除因情况紧急或者询问可能影响保全措施执行等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履行询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听证程序。
在判定是否会损害公共利益时,需注意诉前行为保全系因平等民事私主体之间的纠纷而发生的诉讼行为,应着重考量的是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因此,公共利益的考量应限制在特定的范围内,避免泛公共利益化。一般只有在涉及公众健康、环保以及其他重大社会利益的情况下才予考虑,以避免被申请人随意以公共利益之名不当限制申请人行使正当权利。
案例来源:人民法院案例库
入库编号:2024-09-2-432-001
编写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审监庭(审管办、研究室)副庭长、一级法官姜广瑞
嘉兴讨债公司转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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