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要账公司阐述以案说法 网络暴力催收

时间:2024-04-26 08:21:54 点击:16 来源:嘉兴讨债公司 官网:https://jx.hflmwl.com/

网络暴力催收,是指借款人(尤其是通过网贷平台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催收团伙通过微博、抖音等互联网平台采取“曝光”借款人个人信息、通过互联网信访举报平台恶意举报、通过计算机软件向借款人手机大量发送侮辱性信息等手段,向借款人施加压力、严重干扰借款人正常生活、严重扰乱网络信息平台生态的行为。

案情回顾

近日,白银市公安局平川分局拓宽侦查思路,广辟案件线索,通过精准研判,在河南洛阳警方的支持配合下,打掉一个通过信息网络使用“软暴力”手段催收非法债务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21人,扣押作案电脑18台、手机21部。经查,该犯罪集团自2022年以来采用公司化管理模式,纠集多人通过滋扰、纠缠、恐吓等“软暴力”手段对被害人进行债务催收。被害人涉及甘肃、陕西、山西、青海等全国24个省份万余人,仅平川辖区被害人多达20余人,累计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非法获利300余万元。目前,2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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