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申请材料,立案庭进行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依法受理。受理后,审判员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进行审查,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依法发出支付令。
支付令发出后,若债务人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可以留置送达,视为接收。若债务人接收,但在十五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也未清偿债务,债权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