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银行取了2.1万,岂料,当晚银行就打来电话,说多给了1万,要男子立即还回来,却被男子以“离柜概不退还”一口拒绝!银行一怒之下告到法院,一审判决男子还钱,可男子只用一招,二审便判男子不用还!
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杨清华收到一家银行打来的电话,语气中带着几分焦急:「喂,杨清华先生?我是柜员,有点事想要问你。”
杨清华闻言,心中虽有几分疑惑,但仍礼貌地回应:“是的,我是杨清华,请问有什么事情需要我协助吗?”
银行职员的语气显得既诚恳又略带歉意:“杨先生,您今天从我们的银行提走了两万一千元,对吧?但我们在晚上进行账目核对时,发现了一个问题,似乎多给了您1万元。我们希望您能核对一下,如果确实如此,能否麻烦您归还给我们?”
这话一出,杨清华的脸色瞬间阴沉下来,他语气中带着明显的不满:“什么?多给了1万?我怎么没印象?你不是说过,出了柜子就不负责了吗?你还好意思跟我要钱?我还在想,是不是你给的太少了!”
那名工作人员没有因为杨清华的激动而动摇,而是继续耐心地说道:“杨先生,你先听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跟你说一遍。你当时拿出了两万一千块钱,里面有两叠五十块钱的钞票,一百块一打,总共是一万块钱;一百的也有两捆,不过这里有点小问题,原本是五十的,可是弄错了,一捆一百,我多给你一万。”
闻言,杨清华的脸色更难看了:“你以为你是谁啊!刚才我取款的时候,那个柜台的工作人员已经检查了好几遍了,我都点清楚了,一共两万一千块,一分不少,一分不少。你让我怎么信?”
两人就这么僵持着,最后,那个工作人员终于开口道:“杨先生,我们有监控录像,可以证明,我们的确给了你更多的钱。我们希望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否则,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手段。”
杨清华一听要动用法律,更是火冒三丈,直接挂断了电话。然而,事情并未因此平息,几天后,杨清华收到了法院的传票,银行正式将他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该银行出示了一份视频,视频显示了取款过程中的视频。视频显示,杨清华确实收到了4沓钱,包括2沓百元,按照银行惯例,一捆100块钱。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家银行就宣称,他们确实多付了1万给杨清华。
一审法院在庭审中采纳了该银行提出的证据及要求,判定杨清华应归还。但杨清华并没有就此罢休,他通过对有关法规及银行体系的深入研究,找到了一条重要的银行证据缺陷。
杨清华在第二次庭审中进行了激烈的辩驳:尽管银行能够证实他拿到了4叠钞票,但是却不能确定这两叠百元纸币是否为百元面值。根据《全国银行出纳基本制度》,现金支付必须当面清点,银行印章不能对外使用。换言之,银行不仅要根据包裹的数目判断出所支付的数额,还要给出点钞机的准确点数。
二审法院经过慎重考虑,认为杨清华的上诉理由成立。他们指出,银行作为专业的金融机构,在现金交付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交易的准确无误。既然银行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证明他们多给了杨清华1万元,那么他们的主张就不能成立。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并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这场因误会引发的官司,以杨清华的胜利告终,但也给所有金融机构提了个醒:在金融服务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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