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讨债公司介绍借钱是朋友,还钱成冤家?法院:强制执行!

时间:2024-08-10 15:34:04 点击:13 来源:嘉兴讨债公司 官网:https://jx.hflmwl.com/

借钱是朋友,还钱成冤家?

法院:强制执行!

     俗话说:借钱看朋友,还钱看人品。现实中,借钱的时候是朋友,还钱的时候成冤家的情况不在少数。近日,桦甸市人民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王某与李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月,李某以种地、看病等名义向王某借款10万元整,并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约定到期后李某请求借款延期6个月,约定2023年12月31日前还清借款并补充借条一份。还款日期届满后,李某并没有如期还款,王某考虑到与对方是朋友关系,没有立即起诉至法院。后王某多次催告,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还躲避不见,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经法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一次性给付王某10万元借款。王某本以为此次调解过后,对方肯定会如约履行,可过了履行期限,对方依旧没有还款,于是王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法官线上查询,发现李某名下银行有存款,法官迅速冻结存款1万余元,同时对李某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这下李某着急了,主动找到执行法官。“你与王某是朋友,在你困难的时候王某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是出于朋友间的情谊,现在王某也急用钱,这钱怎么也要还给人家的。”法官一方面对李某释法明理,另一方面又苦口婆心地劝说,最终李某表示这几天就回去凑钱偿还借款。半个月后,王某联系到执行法官,表示欠款已经要回,并表达了对法官的感谢。

     法官提醒

     履行还款义务,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个人品德的体现,是对“诚信”二字最直接的诠释。俗话都说“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是人生旅途中最宝贵的财富,莫让自己的“失信”行为寒了朋友的心,同时也让自己承担违法的后果。

文字丨范   达

编辑丨白   璐

初审丨王   鑫

复审丨张   琳

终审丨王继福

标题:嘉兴讨债公司介绍借钱是朋友,还钱成冤家?法院:强制执行!
网址:https://jx.hflmwl.com/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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