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讨债公司通过“调解+确认+执行”的工作方法,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既节约了诉讼成本,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高效化解。
2025年7月4日,居民图某来到喀什市综治中心寻求帮助。据其反映,五年来一直未能联系到欠款人张某,对方拖欠其15万元款项至今未还。图某表示,目前自身经济困难,希望相关部门能协助解决这一债务纠纷。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立即组织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窗口干部共同调解。
经查,2020年3月,图某预付张某15万元作为墨玉县网络工程项目押金并签订协议。后因张某未取得施工资质导致项目废标,但未给图某退还押金。2023年3月21日双方重新签订还款协议,但张某至今仍未履行还款义务。
工作人员了解事情经过后,立即采取“调解+确认+执行”的方法,经过多方努力,联系到张某并进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张某承诺每月还5万元,于2025年9月18日前还清15万元欠款。
为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简化诉讼时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释法宣讲,双方当事人向进驻综治中心法官、书记员递交人民调解协议书和相关印证资料进行司法确认程序,若欠款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申请人持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需再经历一审、二审等诉讼流程。
本次调解,通过启用司法确认程序,既保留调解的灵活性和低成本优势,又弥补了普通调解协议“执行力弱”的短板,最终实现“定纷止争”与“司法调解”的高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