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宁夏某公司与乌海某公司因上海庙开发区一工程项目产生矛盾纠纷,诉至鄂前旗法院。嘉兴讨债公司认为本案案情错综复杂、双方争议较大,乌海某公司提出对工程是否完工进行鉴定的申请,但因调取图纸困难、现场采样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案件陷入“鉴定难、审理慢”的僵局,矛盾逐渐激化。
承办法官仔细分析研判案情后,提出将现场勘验与专业调解相结合,把工程勘验现场转变为法院调解现场。实地调解中,鉴定人员依据现场情况提出了专业性意见,为调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随后,法官针对案件的现状,从法律、情感、利益等多方面进行了分析,向当事人释明坚持鉴定将花费大额鉴定费,增加当事人诉累。经过三天来多轮沟通调解,厘清双方责任,在原、被告互谅互让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误工损失,被告分期付清工程款项。
一纸调解协议不仅节约了数十万元的鉴定费用,更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圆满化解了两家企业间的矛盾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从“鉴定期长费用高”的恶性循环,到“多轮调解促共赢”的妥善处理,鄂前旗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立足司法职能,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努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助力添彩。